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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理哲,知名電子出版專家、網路作家。
   
  數位版權之爭
  呂理哲 May 20, 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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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大部分的出版社都被諮詢過電子版權的問題,傳統的出版社對版權的管理和價值都了然於胸,一下子被問到電子版權,馬上警覺,該先弄清楚電子版權能做些什麼,有何商機?餅有多大?有兩三家來問,應該事情不是單純的。

如果你到隨便一家搜尋引擎問一下,很容易發現至今網路上已經有了四五十家「網路書店」。這些書店缺少的就是書的電子版權,如果你自己有一兩本暢銷書的版權,又有一條新的通路,一魚兩吃何樂不為呢?如果你是出版社,擁有許多書的版權,很好,先弄清楚這些版權是否涵蓋「電子」版權?如果沒有?先向你的作者詢問一下它的電子版權簽給別人了嗎?

那麼電子版權如何用?

POD的新春第一炮

上個月新絲路網路書店結合全祿(Xerox)和阿多比(Adobe Systems)發新聞給報社記者,附贈每一位記者一本印有記者自己姓名的「慾望城國」劇本,吳興國的著作。以後你向新絲路買書,先付錢,書店才印書寄給你,帥吧!隨需要才印Print on Demand(POD)說著說著居然實現了。

許多正在思考POD的人有的頓足搥胸,為了動作太慢被別人拔了頭籌,有的懷憂喪志以為先機已失。樂觀者卻以為英雄所見略同,吾道不孤,先爭取多點電子版權在說。不管你如何看待新絲路的創舉,先幫他們算算成本一定有益心理健康。

一台全錄的Docutech不包括裝訂設備差不多一千萬台幣,每印一頁全祿還要收你機器的保養費用,和你辦公室用的影印機一樣的售後服務,收費一樣公道。每一頁印單面的成本包括紙張,差不多是五毛錢台幣,加上版權和行銷成本,網路書店如果一頁能有兩毛錢的利潤,應該可以偷笑了,運費還得由客戶自付才行。

果真如此,要打平一千萬的數位印刷機得印五千萬頁,以一本書平均300頁計,也就是要有現在所謂的大出版社兩倍的規模,才印得了這16萬本書。網路書店的折扣比傳統書店還多,沒有店面成本比傳統通路低,但是要多久才能賺回一台數位印刷機,可是簡單的算數。

何況,已經數位化的書佔新絲路賣的書的比例到底有多少?恐怕只有1%吧?

電子書

電子書也是個電子版權的新媒體,現在有幾家電子書廠商各顯神通,大角色有微軟加Noble & Barnes大書局,還有Adobe SystemsPDF在印刷流程的優勢躍躍欲試,另外玻璃書GlassBook、火箭書RocketBook和軟書SoftBook,大陸也有朱邦富的電子書機。外國廠商的策略大致如此,結合書商爭取電子版權,另外致力於字體在TFT螢幕上顯示文字的品質改善,例如微軟的ClearTypeAdobe SystemsCoolType(請參考又清晰又酷的顯示字體http://www.brainnew.com.tw/Article/na2000/F_051000.asp)都是經過長期的市場研究,終於了解人們無法連續在電腦螢幕前看書,接收資訊時間短還可以。看書和接收資訊是兩碼子事,看書是樂趣,接收資訊是知性活動,樂趣可以長時間沉浸其中,要能沉浸其中電腦顯示器,如果無法提供白紙黑字的品質,恐怕無法滿足人們的需要。至於知性活動,活動一陣子將就點也行。

今天的電腦螢幕上的字,和印在白紙上的品質根本無法相提並論,所以才要改進電腦字的技術。英文字至今改了兩年多,大家都說「好多了」,卻沒有人說好到可以取代紙張了。即使是簡體字,筆劃多過四筆的中文字至少佔99%
你還以為中文的電子書可以取傳統書而代之了嗎?

聽說大陸正在大力提倡電子書,期望以政府的力量貫徹到全國,以老共的決心應該可以在一定的時間,達到相當的成效。

新平台難成功

原來在北京出版的書,邊陲地區可能需要半年的時間才能看到的效率,當然用數位的方式可以改善傳播速度,毋庸懷疑。可是電子書機還是電腦設備,大陸想以自行開發的硬體平台,由內而外佔領市場的企圖,可能只有短期的效果。因為軟體的宗主國還是美國,除非能吸引軟體供應商先開發產品給你用的,否則,一旦用戶發現他的電子書機,不能和國外的新玩意並駕齊驅時,那就是獨門電子書機謝幕的時候了。沒有人會買可用的電子書機,電子玩意的市場只允許最新的,君不見大陸同胞的手機,只有比台灣同胞的炫嗎?照相機、攝影機、手提電腦、到今天的大哥大都能解釋這種現象。難道電子書機會是例外嗎?

電子版權正是電子書或網路書店出版的基本要件,台灣的dotcom或是電子書供應商正在極力蒐集電子版權,又是期待又怕受傷害。一方是版權擁有者,不簽白不簽,簽了又怕一旦遇人不淑,可能變成了被剝削的對象。另一方是電子出版商,簽一兩本毫無意義,一簽數千本可是價格不菲,期限長簽不到,期限短又不划算。誰知道電子版權發揮市場效應,到底是一年後還是三年後,恐怕問算命的也是枉然。

夜迷津渡

這麼多的廠商,甚至政府都投下心力,電子出版終將成功。如果你是擁有許多版權的出版公司,不要急著押哪一家的莊。哪一款電子書的格式會贏得勝利,沒人知道,前一次VHSBeta的戰爭,上帝也不見得就押對了寶。何況還有POD、多媒體或資料庫出版。有道是「夜迷津渡,霧失樓台」天還沒亮,霧還沒散去,誰知曉呢?

在這角力與期待的時段裡,如果你有版權該不該先賣,得多觀望觀望,一定不要能簽了賣身契,新通路固然也是新生意嘛! 但是短期內沒有任何電子出版商,肯出好價錢,因為市場還在虛無飄渺中。
出版公司與其等別人來談電子版權,應該利用XML標準內容資料庫,先管理自己的資產(內容)才是明智之舉,才是數位出版來臨前的因應之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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